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东安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东安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东安县纪委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把提级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和具体行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针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6类问题共22个具体问题,认真制定《市委第六巡察组提级巡察东安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抓实未巡先改、同类同改。按照“一个反馈问题一套整改清单一本资料台账”的要求,严格落实逐一销号制、逐级审核和责任倒查制,确保巡察整改质量。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抓部署、带头抓落实,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巡察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6次,专题研究推动解决巡察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报告做到直接修改、直接调度和直接把关,经常性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严格按要求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4件,已办结4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履行监督首责还有差距
问题1: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2025年以来累计参加中央、省、市纪委调训10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安全知识培训5次,审查调查全员培训1次,大力实施“青蓝工程”培养年轻干部,不断提升派驻机构查办案件能力。2024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均实现自办案件破零。二是实行派驻监督清单式管理,根据各单位廉洁风险点,制定下发派驻机构2025年共性监督清单、个性化监督清单,通过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开展财务交叉检查等加强日常监督。
问题2:乡镇纪委对乡村振兴“共享贷”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巡察指出违规使用“共享贷”资金的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给予党纪处分9人。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将乡村振兴“共享贷”全面纳入湖南省村级财务统一软件管理平台记账监管,督促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贷款协议履行权利义务。三是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村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并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村级财务、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乡镇纪委加强对村级财务、“三资”的监督,督促各村及时防范化解村级债务。
问题3:对侵占村集体经济利益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乡村小微项目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处置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42件,立案28人。
问题4:“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典型案一建议、一留置案一警示、一系列案一治理”工作要求,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相关系统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2024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专题会26次,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5个。
问题5:被监督单位巡视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已交房未办证”问题再次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追责问责,对不动产办证问题不正确履职的2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督促抓好“已交房未办证”问题整改,共化解问题项目20个,办理不动产权证2459本,制定《东安县预防已交房未交证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对被巡视巡察单位交办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十三届县委第六轮被巡察的11家单位整改方案全部进行审核,并针对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的51个问题,牵头开展4轮检查督查。
问题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巡视巡察有关文件,提升干部职工的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强化整改监督,2024年9月以来,县纪委监委派员全覆盖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11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审核、评价。三是强化会商研判,自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开始,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办不定期开展会商,不断提高巡察问题线索移送和反馈问题整改质效。
(二)反馈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够到位
问题7:“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有不足,与巡察机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统筹衔接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2025年“四项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一体推进。二是加强信息互通,巡前由县纪委监委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单位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等信息;巡中派员参与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边巡边移。三是加强会商研判,认真落实巡后问题线索移交预审制度,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期间,召开专题巡纪会商会议2次,巡察移送问题线索22条,立案16人,成案率72.7%。
问题8:“三类监督”未协同高效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纪巡审制定年度计划时,互相之间充分征求意见;制定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计划之前,县委巡察办与县审计局进行会商,并抽调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强化巡审联动。二是加强成果共享,今年以来召开纪巡会商会2次、纪审会商会2次,移送问题线索28件。三是规范线索移送程序,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台账制度》,加强与巡察、审计沟通交流,移送问题线索质量提高。
问题9:乡镇纪委“三转”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乡镇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截止2025年4月,15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配齐,做到专职专岗专责。二是对乡镇纪委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履职不到位情况。
(三)专项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10: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预警式约谈机制,先后13次对集中整治责任落实不力、移送问题线索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各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14件,成案146人。二是压紧压实行业主管责任,2024年以来共印发工作清单、责任清单、交办函23份,开展各类督导检查26次,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扛牢监管责任。同时,与职能部门“一月一会商”,组建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双专班”协同联动、一体推进集中整治。三是坚持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一月一研究”,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对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调度、及时纠偏,分批次召开县级领导会商会议,全力抓好民生实事办理和重点项目整治。
问题11: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聚焦“四风”易发多发问题,深化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24年9月以来共开展各类查处行动21次,对涉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39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对党的二十大以来收送红包礼金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2024年以来共印发典型案例通报7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问题12:违规饮酒、酒后驾车等问题屡禁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将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2024年9月以来,开展酒驾醉驾联合监督检查14次,查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29件,严格落实“四个查清”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加强通报曝光,2024年9月以来,共下发涉酒醉驾典型案例通报3期,在全县警示教育会上组织观看了酒醉驾警示教育片,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会组成成员、县直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整治违规吃喝工作监督谈话,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问题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促使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四风”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营造严的氛围。2024年9月以来,共开展纠风防腐监督检查21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6人。三是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强化风腐同查同治观念,严格落实“四个查清”工作机制,做到由风查腐、由腐纠风。
问题14: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追责问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协同县财政局在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情况自查自纠,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2024年9月以来,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人。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津补贴发放,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前哨”作用,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一步织密财务监督网络。
(四)案件办理质效不高
问题15:案件查办超时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办案程序规范、办案安全、证据收集与运用技巧、案件分析等业务培训,2024年9月以来,共开展全员业务培训3次,参训人员达470余人次,切实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坚持“红黄蓝”预警制度,通过“红黄蓝”提示函的方式进行分类预警,发放督办函9份,对超期线索、案件及时介入督办。2025年以来,督办问题全部办结,无超期未办结的线索和长期未办结的案件。三是加强统筹调度,通过执纪执法专题会、片区协作会等方式,对线索、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督促,约谈17人次,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问题16:案件质量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巡察反馈的存在质量瑕疵问题的3件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3名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培训,针对案件质量工作薄弱环节,今年以来组织5次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安全知识培训;组织1次审查调查业务知识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审理,强化案件审核把关,2025年以来,提级审理221件,提前介入审理留置案件3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发现问题200余个,已组织整改到位。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有差距
问题17: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等必学重点内容进行了补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议程”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1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4篇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篇次;各党支部每月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程进行集体学习,并安排人员进行研讨发言。
问题18:内部监督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听取汇报,巡察整改以来,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1次,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2次,对干部监督工作、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十二条负面清单”、网络行为“十条禁令”、与私营企业主交往“八个严禁”、打听过问干预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备案规定等文件精神,签订承诺书170余份。三是加强日常监督,2025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内部监督检查8次,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共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处理处分,其中组织处理4人次,立案审查1人。
问题1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主题要求。会前广泛收集批评意见,深入查摆问题;会上敢于揭短亮丑,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落实《2025年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预安排表》,防止党内生活随意化、形式化。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委机关党委每月列出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下沉各支部参与党内活动,未出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情况。
问题20:意识形态工作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整改以来,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今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思想政治、风险防控等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平时考核体系,每个季度结合干部职工实际表现开展考核。三是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涉纪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和处置。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利用“清廉东安”公众号定期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剖析、廉洁文化等内容,营造风清气正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紫水廉洁文化主题公园宣教作用,2024年以来各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2000余人次。
问题21:办案安全规定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问题整改,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3名责任人进行约谈。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办案安全业务知识培训,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月分析4次,组织应急演练1次,对2个工作薄弱的乡镇进行点对点培训,对20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的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组织办案安全业务知识测试2次,不断提高安全办案意识和水平。三是加强办案安全监督管理,对办案中心谈话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安排专人管理谈话场所,逐一审核谈话工作方案,加强谈话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监管。
问题22: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超职缺职并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超职数任命的内设科室副职及违规配设干部予以免职,对缺配的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进行推荐考察并配备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委编制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建立详细编制台账,编制使用更加规范合理。2025年以来我委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出现不规范任用的现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把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三化”建设、融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东安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巩固深化,做好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跟踪核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问题整改情况实时更新,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持续抓好建章立制。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工作思路,深入剖析和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干部队伍建设、案件办理质效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真正做到以巡促学、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三)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巡察整改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既严格抓好提级巡察整改,又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提级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4212340;邮政信箱: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行政中心6楼619(中共东安县纪委办公室);电子信箱:daxjwb@163.com。
中共东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8月30日
责编:何璐
一审:何璐
二审:王坤
三审:何军成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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